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长江所开展“生鲜灯”排查工作

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对此,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长江所在辖区开展了“生鲜灯”排查工作。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长江所开展“生鲜灯”排查工作插图

长江所以辖区农贸市场、超市及其他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排查对象,指导督促经营者进行自查并及时更换照明设备。该所通过发放提示卡、微信监管群消息等方式,向辖区经营者发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对经营场所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12月1日后发现使用照明设备不符合规定的,将责令整改,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依法处理。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长江所开展“生鲜灯”排查工作插图1

截至目前,长江所“生鲜灯”排查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了辖区惠家市场、百岁市场、双鸽冷鲜肉店等经营区域和市场主体15家,指导更换不合格灯具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