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经典案例

2023年,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秩序、严格监管执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守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现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石家庄高新区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石家庄高新区某幼儿园未按要求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当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处以警告的处罚。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6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8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石家庄高新区某餐饮单位未悬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300元罚款。